12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科学精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副司长党倩英就如何做好农产品市场疫情防控,保障市场销售的食材安全进行回应。
党倩英介绍,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推动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实做细预防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指南》中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区域卫生、销售区卫生、个人健康防护、应急处置,以及顾客的个人健康防护均提出明确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材安全主体责任。
党倩英表示,为落实上述要求,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形势下市场销售食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印发文件,就监督指导农批市场落实食材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农批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材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对无合法来源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是要求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材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加强进货查验,严禁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材和食用农产品。
三是要求从事进口温控食材经营的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口温控食材疫情防控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采购、经营无法提供进口温控食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截至三季度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农贸市场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215.29万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3.32万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已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食材安全查验等各项防控责任,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防范食材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